[法律法规] 王某趁张某不备,抢走其价值10000元的背包是什么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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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6 | 回复0 | 2022-8-8 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
王某趁张某不备,抢走其价值10000元的背包是什么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人身采取暴力、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不构成抢劫罪的是:
A项:王某是趁其不备抢走的,并不是“强行获取”,也未对张某的人身造成威胁,不符合方式,故不符合定义,当选;


推荐答案:
法律分析:抢夺他人财物属于抢夺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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