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精神病犯罪没有刑事责任,凭什么,而且没有任何愧疚,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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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41 | 回复0 | 2022-8-8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
精神病犯罪没有刑事责任,凭什么,而且没有任何愧疚,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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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是《民法典》。
精神病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简称“行为能力”——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关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


确定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应经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告。人民法院的宣告应经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进行申请。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他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精神病人自己拥有财产,则以他本人的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作监护人的除外。精神病人未经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侵害人自称有精神病,则应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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