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遗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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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2 | 回复0 | 2022-8-8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
遗产继承问题

我母亲拿的拆迁款,是给姐姐保险的,后来拿出一部分母亲给我装潢用,母亲去世后姐姐要求我把这个钱拿出当遗产平分,可以吗?


推荐答案:
不可以 一般来说 如果没有明确的说法(比如有协议约定这笔钱作为借款) 母亲给你的装潢费 其实是一种赠予 已经实施的赠予 并且没有撤回 取消 赠予款就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进行分配


其他答案:
首先要确认拆迁款是属于谁的,现在农村的房屋已进行了确权登记,是以家庭人口确权的,并发放了房屋产权证书。所以你母亲的拆迁款,房子确权证书是她一个人的还是你和你姐姐都在内的,如果证书上有你和你姐姐,还有父亲的,那就是四人共有的,不属于你母亲个人的财产,应该由四个人平分,在平分时你姐姐要扣除保险费,你要扣除装潢费。你母亲去世后只有她自己分得的四分之一减除赠与和消费后的余额为遗产,由你们三人继承。
如果产权证只有你母亲一个人的,但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是你父亲应该与他平分的,如果拆迁时你父亲不在了,是属于你母亲一人的财产。你与你姐姐是没有份的。你母亲去世后属于你母亲的遗产了,她给你姐姐的保险费和你的装潢费是她在生前给的,属于赠与,已赠与的钱是属于赠与人个人的了,不是遗产,是不能按照遗产继承的,所以你母亲的遗产应该要减除你姐姐的保险和你的装潢费,再减除你母亲所消费的钱,剩下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你们姐妹俩继承。


其他答案:
母亲拿的的拆迁款,不好意思问的比较唐突,父亲还健在吗,我感觉是,母亲所占有拆迁款的份额,二分之一加六分之一,也就是总拆迁款的三分之二,你和你姐各占六分之一,这些年的花销,扣除后为你母亲的个人财产,有你和你姐平分,总拆迁款数额是多少我以60元为代表,给你姐姐买保险的钱数不用管,你装修的钱也不用管,你继承的拆迁款数额是,60乘以六分之一为10元,母亲的财产为40元减去花销(不包括你俩的保险费,装修费)乘以二分之一的数额,你的分得的遗产为,10元加你母亲财产的二分之一,你装潢费用(装潢费用钱数多于你姐的保险费用应该 是这样的吧)减去你姐买保险的费用,差额的一半给你姐(保险现有的价值也就现有的钱数,一般保险会有收益的,是有溢价的)就是你应分的钱数,你姐10元加你母亲财产的二分之一加上差额的一半


其他答案:
 一,母亲死后,父亲再婚,遗产的分配问题,如果母亲有遗嘱的,按母亲的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在母亲的子女(包括养子和非婚生子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母亲的父母(包括养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配偶(你父亲)之间,按法定继承来平均分配遗产份额。需要特别说明的事,你的父亲作为夫妻财产的共有人,首先拥有夫妻财产一半的所有权,剩下的,才是你母亲的遗产,进入分配。
  二,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各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遗产继承不适用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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