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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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6 | 回复0 | 2022-8-8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

95年在学校代课至2021年6月,中途2004年上半年因生病耽误半年,请问赔偿金年限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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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在学校代课至2021年6月,应该有26年了,经济补偿的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以你生病耽误半年,算与不算是一样的,经济补偿只能按照12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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